第二十二章 不就是杀人灭口嘛,很简单噠!
  一个牛而逼之的计划大纲已经在他的脑袋里面浮现了出来。不过这计划的细致內容还是需要自己再多多斟酌一下。
  不过在自己斟酌的这段时间內,自己可以提前把计划的人选给確定。
  想到这里,洛伦先生下意识地抬头看了一眼坐在自己对面玩羽毛笔的格林。他肯定不行。
  这种比金子还要少的人,怎么能用来干脏事呢?
  洛伦先生下意识地在心中打消了眼前这人的任务名额,然后朝著他挑了挑眉毛:“帮我把雷蒙叫来好不好?”
  这是洛伦先生在心中挑选的这场脏活的人手,雷蒙先生,恩,他適合干脏活。
  很快,雷蒙先生就被叫到了办公室。接著格林也走了出去,將谈话的私人空间留给了他们。
  雷蒙这名字听起来挺粗狂的,但事实上这只是一个一米六出头职业盗贼的老屁股而已,就让他撒谎说自己爹妈死了,都能眼不红心不跳地把话平稳地说出来。
  这样的人正適合潜入那个村庄,把那个织布机的技术给偷出来,这就是洛伦先生的计划了,矿山他想要,织布机他也想要。
  不怪他的这个计划草率的让人惊嘆,实在是那个村庄即使不死也估计就剩半条命留著了,根本没必要下多大的功夫。
  事实上,这种简单的人员配置往往能起到奇效。毕竟按照格林所说,那个村庄好像也只剩下大猫小猫两三只。
  如果那种情况还要搭上一大堆的人员搭台子唱戏,只为了算计一个村庄。
  那种环环相扣,让人脱不出身的窒息感,即使那个村庄的村长是个傻子,也能看得出来不对劲。
  而让雷蒙出马就很靠谱了,能骗就骗,不能骗就偷,偷不到的话,那雷蒙还是个擅长暗杀的盗贼呢,直接把村庄其他人都灭口,然后把建造机器的那个技术人员给绑过来,自己到时候用金幣慢慢收买就是了。
  反正在洛伦先生的印象中,让雷蒙偷东西倒是没几次成功,但是让他杀人灭口,誒,那还真是一个活口都没留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