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4章 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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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月,示范区建设的第三个硬骨头来了。

  清江流域的生態补偿机制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了阻力。

  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汉东作为下游受益地区,应该对汉江作为上游保护地区进行生態补偿。

  具体的补偿金额和补偿方式,在之前的框架协议里已经有了大致的原则,但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汉东这边的有关方面却產生了一些不同意见。

  有的干部觉得补偿標准太高,財政压力太大;

  有的干部觉得补偿周期太长,看不到明显的回报;

  还有的干部担心这个口子一开,以后会有更多的生態补偿项目跟进,財政负担会越来越重,最终变成一个填不满的无底洞。

  沙瑞金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含糊,他在常委会上把话说得很透、很直、很重。

  “清江不是汉东的清江,也不是汉江的清江。

  清江是两省的清江,是沿江几千万老百姓的清江,是子孙后代的清江。

  上游保护了,下游受益了,下游补偿上游,天经地义。

  这个钱不能省,这个帐不能赖,这个头不能带。

  省里咬咬牙,挤一挤,把这个钱挤出来。

  寧可少修一条路,少建一个楼,少上一个项目,也不能让清江的治理成果付诸东流,也不能让上游保护生態的干部群眾寒了心,也不能让下游享受生態红利的我们背上忘恩负义的骂名。”

  高育良在汉江那边也做了大量的协调工作,让汉江这边的有关方面理解,生態补偿不是施捨,不是救济,不是汉东对汉江的单向“输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