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弥赛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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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晚的哥谭属於疯子、罪犯和那个喜欢把自己掛在屋檐上的偏执狂。

  白天的哥谭属於所有人都属於那些穿著手工西装从韦恩大厦里走出来的精英,属於那些在阴暗的巷子里把自己当蛆虫培养皿的流浪汉,也属於那些把抗生素定价在穷人够不著的高处、然后对著镜头说“我们致力於为所有患者提供平等医疗服务”的体面人。

  牧场主在圈地,农场主在提高自己庄稼的產量。

  陈默蹲在公寓楼顶的边缘,看著下面的街道,脑子里转著一个很荒唐的问题,在哥谭,好人到底是什么意思。

  这个词在这里,和在別的地方,是同一个意思吗。

  他还没想通,枪声响了。

  街角那家银行,连续三声,闷响,像有人隔著棉被砸钉子。

  然后是尖叫。

  哥谭的市民连尖叫都带著一种“又是这齣”的疲倦。

  抢银行都快成为哥谭每日日常打卡活动了。

  陈默从楼顶翻了下去。

  银行大厅里,四个劫匪,两把手枪,一把霰弹枪,一把微冲。

  人质被赶到角落,蹲成几排,像超市冷柜里码好的冻肉。

  一个穿著灰色卫衣的年轻女人把头埋在膝盖里,肩膀在抖,但没出声。

  她旁边是个戴金丝眼镜的中年男人,双手抱头,眼镜歪在一边,镜片上有一道新鲜的裂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