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一章 密约与枷锁
  我们与聂劲远的谈判,如同一场精心布局的棋局,每一步都充满了策略与考量,拉锯战那样持续进行著。协会方面,最初对於“编外人员”以及“公开编外身份”的提议坚决反对,认为这违背了组织的既定原则,且管理难度极大。聂劲远作为协会的代表,几次传来消息,最终只剩下“公开编外身份”这一条仍僵持不下。他显得左右为难,甚至隱晦地暗示,若我们坚持己见,即便看到正义之事,出手相助却得不到任何实质性的利益,反问我们究竟是为名还是为利。
  我们心知肚明,当初坚持要兼职与公开身份,一是为了在与协会的谈判中握有筹码,二是渴望得到协会的正式认可,三则是公开身份能为我们提供基本的安全保障。其实,对於是否公开身份,我们內心不太在意,甚至隱隱有些担忧,毕竟孙光志事件的前车之鑑让我们深刻认识到,绝不能轻易將自己完全置於一个庞大组织架构的严密控制之下,必须保留一定的自由度。通过岳天华和胜伯侧面了解的信息,我们確信协会確实急需我们这类既有实战能力、背景又相对“乾净”,且与本地派系牵扯不深的新鲜血液。
  最终,我们拋出了一个让对方难以拒绝的“诚意”,那就是需要高额的薪酬。我们直言,既然协会要求我们承担任务的风险,却又不能给予编外正式成员的公开身份和相应保障,那么经济上就必须给予我们远超普通成员的补偿。我们开出了月薪一万二千港幣的天价。这一数字显然让电话那头的聂劲远陷入了长时间的沉默。显然,这超出了他的预期,但也精准地击中了协会的软肋:他们既想利用我们的能力,又不愿给予我们正式的名分,那么除了在经济上做出让步,他们別无他法。
  元宵节刚刚过去,花灯的余暉似乎还映照在维多利亚港的海面上,聂劲远的电话终於再次响起。“协会同意了。”他的声音中听不出丝毫喜怒,只有公事公办的平静,“明天上午九点,到我办公室签署最终协议和保密条款。”
  第二天,我们如约而至。聂劲远的办公室依旧整洁冷清,他將两份厚厚的协议推到我们面前:“这是最终版。合同期为一年,月薪一万二,以『特殊顾问费』的名义每月打入你们指定的帐户。条件是:一,必须绝对保密你们与协会的一切关联,对镇明轩、对任何人都不例外,你们明面上只是镇明轩的顾问;二,必须无条件优先响应协会的紧急徵召;三,所有任务细节、所见所闻,必须终身保密。”
  他目光锐利地看著我们,一字一顿道:“签了字,你们就正式为协会效力的一员,受协会规则保护,但也受协会约束。违反的代价,协议里写得很清楚。”
  我们拿起文件,逐字逐句地阅读条款。保密协议和违约惩罚条款极其严苛,几乎到了严酷无情的地步,这笔高额薪水確实不好拿。一旦违约,不仅需返还所有已获薪酬並支付巨额违约金,协会还將“採取一切必要手段追究法律责任及其他后果”。这最后一句的措辞模糊而充满威慑力违反的代价。
  但除此之外,协会也承诺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和一定程度的安全保障,虽然这种保障能有多大效力,在孙光志的前车之鑑下,我们心知肚明。
  我和萧铭玉对视一眼,都在对方眼中看到了决断。我们需要这个跳板,需要协会的信息和资源去查清“影鹰”和孙光志,也需要这份高薪来支撑我们在香港的潜伏和调查。儘管风险巨大,但为了心中的目標,值得放手一搏。
  聂劲远耐心地等我们看完,才开口道:“协会付出了极大的诚意和信任,同时也承担了相应的风险。这份协议的核心,就是『绝对保密』与『绝对优先』。希望你们能理解並严格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