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顾砚溪决定不管什么期刊看稿的仪式感了,她还是现在就看了吧
  《十八岁出门远行》是先锋文学里的大眾能看的懂的那一掛。
  【这年我十八岁,我下巴上那几根黄色的鬍鬚迎风飘飘,那是第一批来这里定居的鬍鬚,所以我格外珍重它们……】
  故事的开头一个刚长鬍子的小青年,在马路旁边等著车。
  【我站在路旁朝那辆汽车挥手,我努力挥得很瀟洒。可那个司机看也没看我……在我眼前一闪就他妈的过去了。】
  青年想像自己很酷,现实没人搭理。余华不写“我很失落”,而是写“我追了一阵,追只是为了高兴,然后哈哈大笑,笑完觉得影响呼吸就不笑了”。
  顾砚溪沉浸在少年写的轻盈文字里。
  直到黄昏到来,还没打到车的青年终於开始焦急起来。
  公路高低起伏,那高处总在诱惑他,诱惑他没命奔上去看旅店,可每次都只看到另一个高处,中间是一个叫人沮丧的弧度。
  路的高处=希望,翻过去=破灭,再翻=再希望。
  循环往復,就是人追求某个目標的过程。
  终於再次遇到一个司机,他將青年送上的烟叼在嘴上吸了几口后,又把头塞了进去。於是青年就心安理得了,他只要接过他的烟,就得让他坐他的车。
  但是吸过烟后的司机却推开了他,还骂了声“滚”。
  递烟=对方接受了人情=必须回报。这是孩子的交换逻辑,成人世界根本不认。
  青年知道现在应该豁出去了。於是跑到另一侧,也拉开车门钻了进去。准备与司机在驾驶室里大打一场。进去时青年首先是衝著他吼了一声:『你嘴里还叼著我的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