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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8章 很笨但很实际的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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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的养一只鹰干什么?」

周德同哪里见人这么玩过,看著都觉得稀奇。

「别看只是只鹰,打猎厉害著呢,能抓兔子,能捕狐狸,等有机会,让你们见识见识,在外面,这样一只猎隼,那可是能卖很多钱的!」

「多少?」

「十多二十万不在话下。」

「这么多!」

不止是周德同,就连沈凤琴听到这价格,也瞪大了眼睛,她冲著周德同瞪眼:「你可别乱摸,那么值钱,掉根毛都当我半条命。」

这话让周景明又无奈,又好笑。

不过,能让他们懂得珍惜,总是好的。

今天的晚饭,周景明第一次放开了喝,是重生回来,喝酒喝得最多的一次,也是最放松的一次,喝得酩酊大醉。

直到第二天,苏秀兰还不时瞪他两眼,嗔怪几句。

因为昨天晚上,她伺候醉吐的周景明直到半夜,累够呛。

难得来一次,白志顺被周景明留在家里,待了三天,去小镇上逛过,到河边去网过鱼,还到李国华和赵黎家去看过。

第四天,白志顺要回去了,周景明亲自送他前往锦官城火车站,临动身之际,他把苏秀兰也叫来:「跟我去锦官城,我们去那里住上十天半月!」

苏秀兰有些莫名:「去那么长时间干什么?带著孩子不方便。」

「这有什么不方便的,当是去游玩,嫁过来那么长时间,还没好好带你到蜀地最大的城市里面去逛过。」

周景明压低了声音:「你不是一直觉得没事儿做吗,就趁这一次进城,咱们好好寻两个火锅底料的秘方,等你学会了,把火锅店给开起来,也顺便把火锅店的铺面盘下来。」

听到这话,苏秀兰眼睛一亮,但同时又有些担心:「准备开在锦官城啊?」

周景明反问:「不开在锦官城,难道开在海潮镇?」

「生意肯定得在人多的地方做,才能越来越红火!」

他太了解锦官城将来的发展潜力了,到将来,那可是在国际上都有很大影响力的都市

苏秀兰又问:「那火锅底料的方子,怎么找?」

「简单,我领著你进城,咱们一家一家的火锅店去吃,谁家的火锅好吃,咱们就想方设法买谁家的配方!」

说实话,上辈子周景明就没干过餐饮方面的事情,没有什么经验,但在吃这一方面,他还真没有亏待过自己。

好吃,永远是首位的,另外就是,价格得便宜亲民,才能聚拢人气。

见周景明这么说,同样没什么经验的苏秀兰也没有好的办法,周景明所说的方法,在她看来,虽然很笨,但很实际。

小两口找沈凤琴和周德同说了进城的事情,让老两口看护著家里,照管著金旺和猎隼,然后简单收拾些行李,叫上白志顺,前往锦官城。

中午抵达城里,周景明邀请白志顺寻了家火锅店,吃了一顿,这才送他去火车站买票,车子发动的时间是下午四点半,两口子趁著有时间,给白志顺买了几个罐头和一些糕点,然后一直在候车室陪著,直到进站检票。

周景明提著随身带著的帆布包,忽然发现自己的包重了不少,打开来一看,发现里面多了六根金条,不用想也知道是顺仔放在里面的。

可这是在火车站,金子这东西,不敢轻易展露在人面前,周景明掏出手帕,把里面的金子包了,找上排队的顺仔,压低声音:「你这是干什么,给我塞那么多金子?」

他一边说著,一边将手帕包著的金子往白志顺的袋子里面塞。

白志顺连连退让:「周哥,这当是我给侄子的见面礼,你就别推来推去了,这几年,一直是你罩著我,我都没好好感谢你,这要是不收下,就是没把我当兄弟。」

「顺仔,我缺你这些金子吗?你比我更需要它。」

「周哥,你就收下吧,不管怎么说,也是我的心意。」

两人推来推去,见白志顺始终不肯收回去,周景明也只能作罢,将金子留下。

却见白志顺忽然眼睛泛红,他连忙问道:「顺仔,你怎么了?」

白志顺拉起袖口擦了擦眼睛:「周哥,我会想你的,有空一定要来找我。」

周景明见状,不由心里也泛出些酸楚:「放心,我肯定会来找你,一定会。」

他心里还盘算著,再过上几年,要出国搞金子赚钱,而在国内,骆越上林,是周景明必须要走一趟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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