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完了!陈海碰到硬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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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清泉的猜测是对的。
  陈海这次所谓“进驻京州中院”的行动,跟他的顶头上司季昌明没有半毛钱关係。
  非要说陈海是奉命行事,那他奉的也不是省检察院的命,而是他家老爷子陈岩石的命。
  这份“指示”在组织程序面前根本站不住脚,说白了就是一个退休老干部对儿子下的私人指令。
  那么陈清泉有没有问题?
  当然有。
  当初对大风厂的判决是在哪做出的?
  山水庄园的包间里。
  在场的除了陈清泉,还有高小琴和祁同伟。
  几杯酒下肚,陈清泉拍著胸脯保证——这个案子,山水集团贏定了。
  法律的最终解释权在他手里,这话他说得底气十足。
  但要保证山水集团一定胜诉,光靠拍胸脯是没用的,得在程序上动脑筋。说来复杂,实际上操作起来很简单。
  陈清泉身为京州中院的副院长,只需要以管辖权转移的名义,將大风厂股权纠纷案从京州中院下放移交给光明区法院审理。
  光明区法院一审判决山水集团胜诉,大风厂不服,提出上诉。
  案件又从他手里流下去,再从光明区法院提级二审回到京州中院。